實習系統
實習Q&A INTERNSHIP Q&A
  1. 產業實習課程,為學校正式課程之一,係指學校針對畢業生未來就業、職涯發展所需技能進行校外實習相關規劃,安排校外實習機構指派專人擔任業界輔導教師,參與課程規劃、設計,與參與校外實習實務之指導
  2. 打工係指同學們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民營事業單位從事工讀生的工作,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而其他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則建請雇主參照該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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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校實施產業實習課程時,將針對實習機構提供的實習工作內容、工時長短、工作環境、工作安全性、工作專業性、體力負荷、培訓計畫、薪資福利等項目進行評估;並視情實習廠商意願,邀請廠商至校辦理實習職缺說明會,俾利學生了解實習機構之企業文化、工作內容等。
  2. 另外,請實習機構配合學校課程協調學生實習時程長短,並請實習機構確認勿因任何因素而期中解約造成學生中斷實習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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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實習機構評估表NEW.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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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可自行尋找實習機會,惟該實習機構仍需經過系所教師進行實習機構評估作業,確認是否合適後,才得接續進行實習合約簽訂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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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生參加產業實習課程,依各系開課類型可獲得2-18個學分數:暑期實習者,可獲得2學分;學期實習者,可獲得9學分;學年實者,可獲得18個學分
  2. 若非屬上述實習類型,則依據各系之實習課程為準。
  3. 實習期間需全職在實習機構實習,若因個人課程因素需返校上課,則一天為限;若實習期間有返校上課,則該學期需繳交全額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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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校推動之校外實習課程係屬正式課程之選修或必修學分,雖然在校時間有限,但學校需負責實習課程規劃、實習機構評估、安排學生至實習機構實習、辦理實習前講習、實習中輔導、及實習後評量等等事宜,故仍需依學雜費收費標準進行繳費。
  2. 目前學校針對全學期均在校外機構實習、無返校上課者,該學期費用以徵收學費全部、雜費5分之4為限(住宿費則依學生是否住宿徵收之)。
  3. 註冊時仍需繳交全額學雜費,待確認只修實習課程、無加選其他課程之事實後,預計在開學後一個半月內進行退費程序;退費金額會直接退款至學生銀行帳戶,請確認是否有在學校出納組建立銀行帳戶
  • 一般生:直接退費至學生銀行帳戶。
  • 辦理助學貸款者:直接在助學貸款中扣除。
  • 辦理學雜費減免者:以減免後之金額來扣除,退款至學生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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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帳申請表-學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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