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114學年度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更新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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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日期 | 114/07/28 | ||||||||||||||||||||||||||||||||||
| 內容 |
一、依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1140067094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 (一)114年得標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官網: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 表單下載: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5880&ST= (二)本契約有效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452元(一年期),未滿一年期之計費標準請參考附件1實習保險內容及附件2保單條款。 三、保障計畫說明(待更新) (一)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二)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三)履約期間: 自114年08月01日00時 至115年07月31日24時止。 (四)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五)投保人數: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每一份保單投保均要提供要保書,並且皆須用印(可由系所學程單位及單位主管主任用印) (六)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七)繳費方式 虛擬帳號:950000+學校統一編號8碼 超商繳費:保費501元~49,999元可使用超商繳費條碼繳費。
四、聯絡窗口 *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學生至校外進行實習前,各系所學程應為實習學生加保意外險,以保障其實習期間之人身安全。 教育部辦理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本次為新光產險)僅為保障學生實習安全,並無強制一定只能與其簽訂此契約; 若該共同供應契約之內容無法符合系所學程實際需求,亦得自行洽詢其他保險業者辦理投保,惟所提供之保障內容,應不低於教育部共同供應契約之保障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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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114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生團體保險簡報11406.pptx
附件一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114 學年度作業說明簡報.pdf 附件二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問答集.pdf |